黄泉阴镖 - 第四百九十章撒钱林大少
黄泉阴镖 作者:流浪的法神本尊
林千古跟以前没什么区别,穿着土黄色的绸布衫,身上永远带着一股淡淡的马臊味,和和气气的。
他是一正儿八经的商人,玄门最大的马商。
他一走进来,立时有人就喊道:“林公子。你可是排在第三位,赔率一比五啊。”
林千古谦和的拱手,摇了摇头道:“我就一马贩子,来龙虎山就是看看热闹,大伙未免太看的起我了。”
“林公子,你比较看好谁啊,要不给你自己来点?”开赌的胖子抽了一口大烟,一摸脸上的大黑痣,皮笑肉不笑的问道。
林千古稍微看了一眼,只见投注的名单下,燕东楼的那个大敞箱子里,一会儿的功夫便堆满了乌金,案台上的钱票也是压了厚厚一沓。
白朝阳的也不少,往后几个门派的掌门人、少主也各自有点。
买陆少逊的也有一点,因为岭南世居,极少外出。大部分不知道这位岭南少主的实力,到底如何。
唯独我的那块金牌下,连个铜板都没有,根本无人问津。
玄门内几乎无人不知我现在是通缉逃犯,因此根本就没人会相信我还有夺得阎君的希望。
“咦,这个好,一比十,名气也够响亮,就是它了。”林千古指着我的金牌,从口袋里摸出五张钱票。刷刷的扬了扬,“看清楚了啊,这可是玄门大通钱庄的钱票,阴阳两界都认的,我就押他了。”
开赌的胖子叫冯九,是岭南钱庄庄主梅先生的总管,精于算计。是个很精明的人。梅先生由于神秘,一直藏于幕后,钱庄便是由冯九打理。
岭南能在这么快实现军政化,拥有雄厚的金钱实力,与梅先生、冯九有着极大的关系。
冯九这次与陆少逊就是想在龙虎山大捞一笔,君位与钱财兼得。
“林公子真是大手笔啊,一出手就是十万两乌金。恐怕就是当年阴司的马公子也没有这般豪绰吧。”
“不愧是马王世子,金钱世家啊。”
“林公子,你确定你看清楚了?”冯九冒了个烟泡,手在脸上那颗长着黑毛的大痣上摩挲着,眯着眼问道。
林千古欣然大笑道:“当然,一赔十的买卖。不做是傻瓜,万一林某瞎猫碰上死耗子,中了个正着也说不定呢。”
“这可是秦无伤的牌子。”冯九用手指扣了扣金牌,砸的叮咚响,再次提醒林千古。
林千古眉头一扬,反问道:“我押的就是他啊,仁义无双的秦王,天下谁人不知啊。怎么,莫不冯老板不敢开?”
冯九冷笑了一声,当即咬着烟枪,手一挥让底下人收了钱,立了凭据。
“如此,便多谢林公子的慷慨了。”冯九阴阳怪气的笑道。
底下中人更是惊呆了,谁也没想到林千古居然买了一个压根儿连龙虎山都进不了的冷门人物,要么是他脑子进水了吗?要么想钱想疯了。
众人皆叹惋不已,林千古倒是乐的自在,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看来我这个兄弟倒是挺有眼光的,日后倒是可以让他当统军大总管。”我暗自笑了一声,紧跟了出去。
林千古是个很随意的人,他并没有住在无香阁,而是住在一间小客栈。
由于这次上山的人实在太多,林千古也不在意,叫了一碗鸡蛋面,一碟花生米,一壶酒,跟人搭了张桌边吃边聊。
这家伙这点跟阴司的商神,七叔的好兄弟向雨蒙极像,向雨蒙就是个没有架子的人,上到张王、七叔,下到贫民百姓,都能打成一片,这也是他在生意场上左右逢源的原因。
林千古显然是深谙经商之道,自己虽然吃的朴素,却不小气,结账的时候,一桌子的人全都给结了,虽然钱不多,却是极获好感。
他吃完便独自进了后院的客房区,我手里拿着酒壶,叼着香烟,尾随他进了后院。
我跟到一转角的时候,林千古突然从一侧现出身,笑眯眯问:“兄弟,我说你跟了我这么长时间,也累了吧,说吧,是不是冯九派你来的。”
我叼着香烟,斜眯着眼睛看着他,酒壶往他一扔,嘿嘿笑道:“你觉的我像是冯九的人吗?这才几个月,不会连老朋友都忘了吧。”
他惊愕的接住酒壶,盯着我打量了一圈,又见我咬着香烟,两眼一瞪,惊讶的问道:“莫,莫不是我秦王哥哥?”
我弹掉香烟,伸手搭住他的肩膀,懒洋洋道:“玄门之中,好抽一口的,除了我,还能有谁?你小子可以啊,出手就是十万乌金,这都可以让一支千人士兵武装到牙齿了。”
林千古激动不已,眼泪啪嗒就流了下来,“他娘的,有人跟老子说王兄死在了阴山,我去他大爷的,可没把老子给急坏了。”
玄门关于我的传说有很多,大部分人认为凤千殇执掌了阴山,我应该是活着的,并且成为了邪门之首。
原本与邪王一战足可以名扬天下,但由于我用的是曹三的本体,我又刻意不张扬,外人知情的极少。
也有不少人认为我死在了阴山,玄门内各种说法都有。
当然,就目前来看,能够通过这张脸认出我的人,不会很多,至少陆少逊与丹辰子等人是分辨不出来的。
“你小子可真够大方的,给一个死人投十万两,脑子发热了。”我哈哈大笑了起来,林千古在前边引路,将我带入了客房。
林千古叹了口气道:“看到王兄的名字,我怎能无动于衷。权当洒钱,让世人记住王兄在玄门的地位,也是好的。”
“好兄弟,家里最近还好吧。”我问。
林千古发愁道:“北方有大麻烦了,拓跋冲已经南下,燕山封二亲自率领天机门弟子与其他各派散兵在燕山构建防御工事,双方的大战一触即发。你想漠北铁骑,天下无敌,谁能阻挡,燕山一破我林家首当其冲。我这次来龙虎山,一是想探知王兄是否还活着,因为我知道你还在,必然会出现在这。二来,是寻找一块阴地,做冥马马场,以作林家产业的转移。”
我点了点头道:“没错,是该早做打算了,我这倒有块地,可供兄弟作马场。”
“哪?”林千古大喜问道。
“杜寨!”我道。
林千古面色一喜,旋即又有些失落,“杜寨自然是好地方,阴气重,而且外人根本找不着道,易守难攻,进退可据。可那里是杜文兄弟的地盘,他们可是阎君的旧部,我可没这么大的面子让他们给林家堡腾出这么大的地。”
我笑了笑道:“在杜寨的西边,有一个村子,以前那里都是吊死鬼,后来这些鬼怪死的死,散的散,早已经空了下来。我听薛沐泽提过一嘴,那地方阴气比杜寨还重,用来养冥马是最合适不过了,我做主那块地就是你们林家的了。”
林千古喜不自胜,要知道驯养冥马必须要在阴气极重的地方,否则冥马很难培养,这种地方在北方还好找点,但南方由于属火,很难找到这种阴气重,又能够容纳整个林家堡生存的地方。
“如此,我便多谢王兄了。”林千古感激道。
“自家兄弟,说这个就客气了。对了,你小子那十万两乌金如果赚了,可得分我一半。”我道。土帅低划。
林千古这才想起这事,掐指一算,“这回赚大了,一赔十,那可是一百万两乌金,都可以打造十艘五牙战舰了,哈哈。”
“这才哪到哪,陆少逊想要发偏财,我这回要让他在龙虎山输个精光。”我冷笑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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