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术通神 - 第七百二十四章高手对面,局势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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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术通神 作者:伸笔码良

    小船儿在海上悠悠的行进,我坐在船尾静心去品整个事件的经过,末了我发现,这真的可以说是天意,也可以说是巧合。

    如果没有凌元贞收魂一事。我还有叶凝等人绝不会轻易逃开霸王正道的追杀。现在,凌元贞又有难了,我则要过来把凌元贞拿下的这条魂魄再给抢走。

    人世间的亿万般事件,我想大概都是这样演化的吧,凡事都是一个因缘际会,最终牵出了一个又一个结果。

    玄妙当真是玄妙无比。

    这诺大个人间,真仿佛一件设计精密的仪器。动了一个地方,另一个地方跟着也会产生相应变化。一时间,我沉于对因缘的感悟中,不知不觉,马玉荣和计大春就把船划到了指定的海域。

    这是一片礁石海域,越过礁石后,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岛屿,计大春小心把船在一块礁石旁停靠完毕。他搓了搓手,小声对我说:“凌元贞,他的那个道场就在这岛上的一个隐密地方。那地方让他修成了一个大大的菜园子。不过菜园子是掩护,他真正目地是藏身园子里的一处建筑里面炼气。”

    “来来来,今晚来的妖蛾子比较多,手段一个比一个厉害。你这人仙,虽说手里有剑。但要是硬拼的话也不一样能是青柳散人的对手。所以嘛·····”

    计大春讲到这儿,他从怀里小心掏出了一个黄布小包,打开包,里面就露出了三块黑呼呼的竹简。“来,每人一块。”

    计大春给我和马玉荣分发。

    马道长接过。他看了一眼说:“这东西是做什么的?能吃吗?”

    计大春“你个马胖子,几个月不见,功夫怎么又通步了。这是竹符,懂吗?竹符。这可是我费了极大力气,在一个洋鬼子手里忽悠来的。这符对普通人来说没什么用,既保不了平安,也退不了凶煞。但对我们来说,却极其有用,因为,它能隐去一身的气机。”

    说了话,计大春开始教我们怎么用这个符。

    当下。他来打样儿,用这个符,先是要咬破中指,然后用指尖的血涂到符身上。待那血气完全融入进去后。除非我站到对方面前,否则,即便是再厉害的感知,符术,术法,都无法探知到我的存在。

    但这个符有个弊端。

    弊端在于,别人探知不到我,我也同样无法感知到别人了。

    马玉荣听过讲解,他苦笑说:“计大春,你这,这是什么符啊。”

    计大春:“天下事不能两全,不想让别人探知到你,也就意味着,你也探知不到别人了。就是这样。来,咱搓个绳,系好了,戴上吧。”

    当下我依了计大春的做法,咬破了中指,刚要把血挤出来,就在这一瞬间,我发现我的血不对劲了。

    用科学话讲,就是血红素少了。

    我这血,打个比方就好像是用水稀释过的鸡蛋清,泛着那么一道发黄的颜色。我一惊之余,计大春嗖的一下夺步过来,一把抢过我的手指头,猛地一吸,吸了一口我的血后,这老家伙,又挤了一滴落在符上,末了他说:“人仙的血呀,无比珍贵,喝一口顶得上一碗十全大补汤。”

    “嗯,兄弟,果然成了人仙了。不错,真的不错。”计大春伸手拍了我的肩膀,一脸正式地说。

    我坐在海风中,微微凌乱了一下。随之,耳边传来马玉荣感慨:“曾经,曾经我的血比你的这个成色也要好,曾经,曾经·····哎,不说了。”

    马玉荣一脸怆然地望向海面。

    我这时把竹简在脖子底下挂好了,我问计大春:“计前辈,人仙的血,最后真能变成白色吗?”

    计大春:“那是一定了,肯定能变成白色的。不过,在变成白色之前,你还要走一道程序才行。”

    我说:“是什么?”

    计大春:“服食铅汞丹药。”

    我问:“是把水银做的药丸子吃到肚子里吗?”

    计大春:“嗯,不过,这药可不是随便吃的,它得结合了火候,时间,地点再在明师的指导下才能服用。否则,自个儿吃的话,百害无一益。咦,我们快到了。小心一点······”

    我们这时悄悄从船上下来,浸到水里后,我问了计大春一嘴:“怎么这个不是自然而然能成的事情吗?为什么要吞那个水银。”

    计大春小声说:“以前确实是自然而然就能成的事情,但你也知道,现在的天地,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天地了,所以,一些修行的法子势必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而这些手段,全是那些道门老前辈用生命代价换来的,是真正拿命来做那个实验。”

    计大春比划一下说:“你想想,万一失败,几辈子的修行,可能就毁在一颗小小的丹药上了。”

    讲到这儿,计大春不再说话,然后他朝我打了一个手势,我跟在他身后,拉上了马玉荣三人一起就这么直奔前方遁去。

    走了半个多小时,我们避过那些岛上的居民住宅,又绕过了一片林子,最终来到一处疑似的小山包前。

    那地方远远看着,像是一个山包,但走近了仔细打量,又发现这东西竟像是一个陷到地底一部的金字塔。扔杂页亡。

    计大春挥了一下手,示意我们找个地方隐藏好身形。末了他看眼四周说:“人好像还得等一会儿能过来。看到那地方没有,那个小山包,你看它外面种的好像都是菜,实际啊,那是假象。这东西就是一个金字塔。”

    马玉荣:“金字塔不是埃及的吗?”

    计大春:“屁,金字塔是地球的,埃及只不过是上古一个部族的后裔。金字塔这东西,要以说是最早的修行法阵了。通过它,可以跟上头······”

    他指了一下天空说:“跟那上面建立一个很好的感应联系,咦,你们听,什么声音?”

    计大春突然侧了一下头。

    其实我早听了来,远处有轰隆,轰隆的声音传来,只不过我的计大春白话的来劲,再加上那声音离我们很远,所以没有去提醒他。

    “是那里。”我指了一下后面。

    计大春点下头,同时他朝我们打了一个保持安静的手势。

    我们三人当下调低了呼吸,伏在草丛中静静守候。不大一会儿,约摸过了五六分钟,人出现了。

    出乎我意料的是,青柳散人没有带着大群的人过来,这次来的只有三个人。同样,当我看清楚这三人的样子时,我告诉自已,就这三人,足够了。

    三人中先说最前面的那个大个人,那人看样子是个黑人,身高接近两米,体形极其的魁梧不说,他身上还穿了一层类似外骨骼的东西。

    这个是西方现代的高科技了,有点像科幻小说中描述的什么机甲。但目前这东西发展的远没有机甲那么霸道,它只是一个钢铁的骨架,除外,这黑人后背还背了一个大大的好像是氧气瓶式的装置。我看着装置,再依着骨骼的结构大概分析了一下,很快断定出,这是一个利用压缩气体提供辅助动力支持的那么一个装置。

    黑人本身功夫就很好,至于说究竟多高,我现在脖子上戴了这么一个破符,我失去了感知的能力,因此我看不出来他的具体实力。

    可从肌肉线条,脸上表情,眼神,神色上看。

    这人的实力非常恐怖。

    黑人除了这一身的行头,本身的功夫外,他两手还握了一把我叫不上名字的枪械。

    枪口加装了消音器,估计是为了怕惊扰到岛上的居民。

    一身强悍功夫,还有这么一个外骨骼,再加上后面高强度压缩汽体提供的力量支撑。这黑人,确实是霸道,非常霸道。

    除黑人外,另一人是个高瘦的中年人。中年人身上穿了一件灰色的立领衣服,手中提了一把装在鞘里的长刀。是以,这中年人是用刀的高手。

    除了中年刀客,大黑个,站在中央的那个女人,我想就是小霸王名义上的妈了。

    很厉害,很漂亮的一个女人。

    因为什么?因为她什么都没有拿,只空了一双手。

    她上身穿了一件雪白的立领唐装外衣,腿上是一条黑布的裤子,穿布鞋,空了两手,一步步,仿佛一道清风般,在两人的护送下,奔前方那个金字塔状的建筑物走去。

    我们趴在原地,静候了大概五分钟,等这三人过去。计大春和马玉荣的脸都白了。

    确实是白了。

    我看着两人,小声问:“怎么了这是?”

    计大春搓把脸:“这青柳,怎么,怎么把他给带来了呢?”

    我说:“大黑个儿?”

    计大春:“那算什么呀,那就是一个吓唬人的。不过,也不能说吓唬人,那小子身上装的那个东西确实有那么两下子,不过这个无所谓了,我说的是那个拎刀的。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我说:“什么人?”

    计大春:“屠门的传人,真正屠门的传人!这人辈分,按理说也挺老了。真名儿没几个人知道,但很多人知道他的外号。”

    “这人的外号就叫阎罗刀!”

    马玉荣感慨说:“他师父的名字原本叫大罗刀,那人民国就以刀术闻名天下。到了他这一辈,他不仅精研刀术,更是投入到了道门旗下。”

    计大春:“青柳也没亏待他,听说青柳把朱家从带去海外的一本古代的刀术修习法门传给了他。他借了这法门修成了一身本事后,据说又亲自去三峡那里找到了屠术的源头。”

    “那地方,他去了后,再就去不了喽,因为现在让大水给淹了。”

    马玉荣呆呆问过一句:“为啥让大水淹?这几年没听说内地发多大的洪水呀。”

    计大春白了他一眼:“马胖子,你呀你,你咋不关心红尘中的事呢。为啥被淹,发电呗。”

    我听两人讲到这儿,忙问计大春:“前辈,计谋,策划,这些事情我肯定不如你。今天的形势你也知道,来的是什么人前辈你也见到了。我呢,就想知道,等下该怎么行动,如何来出手。”

    计大春点了下头说:“跟我来吧,我知道这地方的入口,我估计他们会在那儿交手。到时,看机会了。另外还有,一旦动起手来后,咱们不管谁,只要抢到了小霸王的魂魄,咱们就朝那个方向跑,那里,有一座火山,一直跑,跑到火山顶上。”

    马玉荣一哆嗦:“干嘛?”

    计大春:“去了就知道了,你现在问我,我也没法给你答案,毕竟,这是拼了一身元气,用奇门推出来的一个大概结果,至于详情,只有到了之后才能知道。”

    当下计大春带头,领着我和马玉荣,三人一起沿菜园子,密林,一路的曲折绕行。末了,来到了一个小土坡的后面。趴在土坡,透过头顶的草丛向下可以看到五十多米外的地方有一处大概一千余米的空地,空地修的很是平整。

    它的两侧是两个不大的小水潭,水潭旁边立了一个木头做的亭子。亭子里,摆了一个大大的香案,案上的东西都已经撤空了。不过依规模和样式分析,我估计这里就是凌元贞招小霸王魂的那个香坛。

    香坛后面便是金字塔状的小山包了。山包在朝向香坛的一面完全让一块块的岩石覆盖,末了在岩石的下端开了一扇宽约一米五的白钢门。

    除了这个白钢门,这个山包再任何与外界相通的通道了。

    青柳散人一行数人,一字排开,站在这里面对白钢门。

    不大一会儿,青柳散人扬声说话了“凌元贞,我青柳散人谢谢你招了我儿子的魂魄。魂魄托付在这里,这段时间耗了你多少的香火,我青柳加倍奉还。今天,我找到这里来了,当面跟你凌元贞要回我儿的魂魄,只要你交出来他的魂魄,你的一些要求,我可以帮你办到。”

    青柳散人说完,白钢门后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青柳等了能有十秒,她又朗声说:“凌元贞,我只给你七秒的时间。七秒一过,我就让人破你的门。”

    “一,二······”

    刚念到三,白钢门轰的一声,震了一下后,哧·····

    从门鏠向外激射出了几道气柱后,钢门这就徐徐开启了。

    大门开了后,打从里面就走出来了四个人。

    我抬头仔细一打量,很快就从中认出来了凌元贞。

    凌元贞太有特色的,他模样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样儿,身材不高,人长的很瘦,干巴,干巴瘦的那种人。

    除外他眉宇间锁了一层很浓的忧色,看着给人苦大仇深的那种感觉。

    除了凌元贞,跟他出来的另外三个人,都是岁数不在的年轻人。一样,我看不出三人身上功夫的高低,但既然能跟出来,想必都不俗。

    这四人身上都没有带任何东西,空了两手,一步步走出来。面对青柳散人,疑似凌元贞的干巴老头儿说话了:“青柳散人,大名??,在下凌某恭候多时了。”

    青柳散人:“先谢了,谢过你温养我儿的魂魄。这里面花费多少,你报一个数,我十倍返还给你。”凌元贞:“东西,钱财都是身外物。这些我都不贪。”

    青柳散人:“我知道你要去庙堂修行一段时间,行,这个事,我也允你。”

    凌元贞:“不止那个,我还有一事。”

    青柳散人拧了下眉:“你得寸进尺?”

    凌元贞:“谈不上!就是多了一个小条件。你帮我找到大造化。我知道他就在岛上。我要你找到他,然后把他身边的一件东西拿来。那件东西是一个大锏,大概两尺半的长度,材料是金属。具体哪种金属我不知道,知道的是,它表面泛一种黑色,油亮,油亮的黑色。”

    “你找到大造化,把他手上的这件东西拿来,我把你儿子的魂魄交出来。否则·······”

    凌元贞冷冷说:“三天后,我就魂魄给碎掉。”

    “你敢!”

    青柳散人吼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的声音很猛啊,轰的一下,震的四周空气都嗡一声响。

    太劲烈了。

    这个青柳散人的功夫,真强!

    我深吸了一口气。这时,就听凌元贞说:“你青柳在我这里撒野,不行,你敢撒一个试试,你动一下,我马上让你儿子的魂魄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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