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鬼相 - 第九百七十三章 唯有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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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衣鬼相 作者:润田

    路上,我直接问道:“方泽,你知不知道起凡水是怎么凝炼出来的?”

    方泽看了看我,反问道:“大雷,你要起凡水?”

    答非所问,我微微有些不爽,点头再问,“你知道是怎么凝炼出来的吗?”

    “不是炼出来的,那是天然的,是仙人在锻造阳系法宝的时候,阳系灵石蒸发出来的水气。然后收集到一起,装进瓶子里面出售的一种水,在大罗天,起凡水一点也不稀罕,天谭城多的是。”方泽不假思索的回应。

    我暗暗后悔,早知道多弄一些来了。

    不过我又觉得不对,“方泽,这好像不合理吧。阳系灵力本来就干燥,再用火来煅烧,这就更是干燥了,又怎么会出现水气呢?”

    “哎呀大雷,你说的那个火太普通了,肯定只是一般火,能够把阳系灵石炼出水来的火,它必须是三味真火这个级别的,最厉害的锻造师,人家练得那可是九味真火,随便炼一下,就能练出极品的法宝,那身价是我们想都不敢去想的。”

    方泽撇嘴摇头,又是叹息。

    我也有点被震撼到了,三味真火都让我觉得遥不可及,居然还有九味真火。

    我勒了个去,这太疯狂了,看来我以后还是得好好低调才行。

    我甚至想到了拳套,那拳套的出处应该是一位修炼出九味真火的高手才对。

    可是我又想不通,能够锻造出如此好宝贝的高手,他为什么不出来争霸称雄呢?

    顿了下我问:“大罗天,修炼出九味真火的高手你见过吗?”

    方泽连忙摆手,“没见过,那只是传说中的强者,不过天谭城的城主见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走上了锻造炼器的这条路。只是,城主内心太阴暗了,他表面上是和事佬,不喜欢争强斗狠,但内心却是个霸占欲极强的人。他非常非常擅于伪装,要不是他的私欲,大雷你恐怕也不会去大罗天,我们也不会来到凡间寻找鸿蒙石。”

    听到这,我更加确定了我去大罗天的种种机缘,都拜天谭城的城主所赐。

    顿了顿,我有些失望道:“这样一来,我是没有办法再得到起凡水了。”

    “是的,除非你再去一次大罗天。”方泽咂嘴,“可是大雷你知道吗,你之所以能够轻松打开通往大罗天幽幽之门,其实和天谭城的城主是脱不了干系的。如果没有他的帮助,你很难再打开幽幽之门。就算打开说不定也是宇宙中的凶煞之地,很难直接找到大罗天的链接点。”

    听到这,我无语了,因为这话我信。

    也就是说,我再想去大罗天都不可能的了。

    去不了大罗天,就无法再得到起凡水,得不到起凡水,就没办法吸收灵石里面的鸿蒙之气修行,得不到鸿蒙之气,那我也就断了继续提升修为的捷径。

    那么剩下的,也就只有炼制冥宝这一条路可走了。

    想要生存,想要变强,这也是唯一的一条捷径。

    思量片刻我沉声道,“走,咱们去找陈一帆,回头再去枉死城寻找多宝冥王。”

    “大雷,去枉死城的话,我就不去了,我现在不想再累了。”方泽尴尬的看着我。

    我连忙点头,“这样也好。”

    这一路上,我心生紧迫感,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潜在的威胁,必须赶紧提升实力。

    大泽村距离县城有六十多里,路道还是崎岖的泥路,因为村子周围河道较多,所以村里人基本上都是靠养鱼为生,家家户户都有一条或大或小的船,在一河道口,有一条三十多米长的废船停泊着,船上的破旧油布无风自动,却又不见人影,让人不觉诡异。

    李成英说得地方,就是这里。

    我和方泽轻轻落在船头,看着船舱入口,一股股阴气正在往外弥漫,正是这股阴气搅动了油布。

    方泽看向我,小声问我,“要我去叫他吗?”

    我想到方泽不喜欢掺和更多,于是小声回应道,“你反正也没什么兴趣炼器的事情,这边交给我,你回去吧。”

    “也,也好。”

    方泽微微怔了下,“大雷,那我走了?”

    我再次点头,心里奇怪,他既然没什么兴趣,怎么又会有些尴尬意外的表情流露呢?

    方泽走了,速度很快。

    我再次看向船舱,就看到一个白森森的脑袋正在黑暗中看着我。

    我被吓了一跳,那白森森的脸,黑漆漆的眼珠子,简直太骇人了。

    不过紧接着我就意识,我特么自己也是鬼,我怕他干什么?

    于是我连忙抱歉点头,“请问是陈一帆大哥吗?我是陈润田,大雷是我小名。”

    我觉得我名声在外,他应该听说过才对。

    果然,他一下子窜了出来,“我是陈一帆,大雷,你就是大雷吗?”

    他的衣作打扮,让我有种穿越了感觉。

    古时候秀才穿得长袍,看上去有很旧,袖口都磨烂了,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头上盘着发髻,发髻上还包着一块青布,怎么看怎么都有股穷秀才的寒酸味道。再看他的面相,鸭蛋脸,眉目清秀,眼神黑白分明,小鼻子小嘴,嘴唇倒是厚实,下巴有点尖,脸皮比较光滑。

    从他的面相来看,天庭还算饱满,聪明是毋庸置疑的。

    眉清目秀,眼神灵动这一块,可见他的思绪才华,品性,都是上乘的,比较出众的。

    鼻子小没什么财,但鼻子正,人品没得说。

    下巴尖,晚福差,事实证明他确实没什么晚福,因为他早早就喝酒醉死了。

    再加上皮肤太光滑,这种肤色,我称之为滴水不进。

    也就是说,他有他自己的想法,别人极难说服教化他。

    但好在他的眉目比较清秀,在道理这一块,应该还是比较容易沟通的。

    加上他的嘴唇厚实,重信实在,这样的人交好了,绝对是个不错的朋友,非常好的帮手。

    “对,我就是大雷,如假包换。”微微顿了下,我笑呵呵恭维道:“听闻陈老哥贤明智达,好学求精,精通天文地理,还擅于锻造奇术,是千年难得一遇的鬼才奇谋。我是兴奋不已,赶紧过来结交。来得太急,我这什么礼物也没带,实在是失礼……”

    听了我的话,他居然深深蹙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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