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刑侦队 - 第20页
尸体离开那条发臭的河水不到两百米的距离,全身赤|裸,其穿着过的衣物被整齐地叠好放在一边,她的脸上盖着她的外套,似乎是凶手不忍看她死不瞑目。
这次的受害者也曾遭遇过性侵,但体内并未发现精|液。死亡时间为4月22日早晨1点至3点之间。死因也是机械性窒息,在其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
经现场法医初步鉴定,死者的身体与衣服在死后曾被清洗过,用的应该就是边上的河水。另外死者的名牌包就在旁边,包中除了手机不见了,钱包里的钱也不翼而飞,信用卡和名牌手表却还留着。
从表面来看,这次的案件于卢冰被杀案有很大的不同。
其一,这次的凶手更为小心谨慎,不仅未留下精|液还刻意清洗了死者的身体与衣物。
其二,死者钱包中的纸钞被取走了,与上次分文不取的做法完全不同。
其三,从衣服折叠与盖住面部来看,凶手对死者表达出了自责,这是上一起案件所没有的。
但两件案件也有其共同点。
第一,死者皆是在遭遇性侵后被人勒死的,脖子处的痕迹十分相似。
第二,死者的手机都不见了。
最后决定性的证据来自于法医的报告,根据两位被害人脖子处的勒痕可以确定,两人是被同一根绳子勒死的。
法医说:“就像学校里孩子跳绳用的麻绳,会有一段被包裹橡胶来增加重量和摩擦力,这段胶皮容易破碎。这两根绳子的这块胶皮破得一样,绳子某段的纹路也一致。”
根据以上信息,将两宗凶杀案进行串并。该案件升级为,连环杀人案。
至于两起案件的不同,程斌解释说:“凶手进步了。”
就如我们学习走路煮饭一样,凶手也会学习杀人。第一次杀人后可能在网上查询了相关信息,在第二次时改进了手法与反侦察手段。而两次差距如此之大,充分证实了第一次是冲动杀人,或许也是第一次犯案。
那时凶手还未准备好,现在,他成熟了。
第10章 消殒在午夜的生命(6)
从皮包里的物件很容易地找到被害人的信息。
死者名为徐佳莹,
二十七岁,
是一家著名五百强公司市场部的员工,
职位是总经理秘书。
徐佳莹很会打扮,
留下的照片都漂亮得和电视上的明星似的,
因生前常与媒体打过交道,
在媒体的帮助下,
她被害的消息如同洪水一般席卷了整个网络。不知媒体从哪儿得到的消息,已经公布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有那么几天,
到处可见错误的案件信息及网友自制的离谱案情分析。
“说得都和真的似的。”程斌路过俞任杰的桌子,看见他电脑屏幕上的论坛帖子时,这么讥笑道。
郝晋阳后知后觉地拍了个马屁:“就是,
他们懂什么是连环杀人案么!”
连环杀人/系列杀人的概念为:两起及以上涉及杀人行为的相关联案件。
连环杀人案总是能引起社会极大的兴趣与恐慌,
影视作品中也反复出现类似案件来吸引眼球,似乎全世界铺天盖地都是邪恶的犯罪。事实上,
在所有的犯罪中,
谋杀只占了1%的比例,
连环杀人又只占了其中的14%。在严禁枪支的中国,
这个概率还要更低。
既然是同一凶手作案,
侦查便从两方面入手:调查徐佳莹的社会关系(寻找与她有仇或能因她的死亡得益之人),
以及寻找徐佳莹与卢冰的相交之处。
刑侦二队于第一时间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谈话,受害人母亲告诉警方,女儿未婚并无男友,
平日里不住在家中,
而是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一居室独自生活。她与的女儿关系比较生疏,两人有时一个月才见一两次,并不知女儿在案发当日的行踪,更不清楚谁会杀害她。
问及朋友关系,徐母只能给出几个高中同学与邻居的名字,称自从大学毕业后便对女儿的生活失去了掌握。而在死者家中并未遇到其父亲,徐母说两人在二十年前就离婚了。
要从受害人家属那儿找到信息比较困难,程斌与俞任杰前去她的工作单位了解相关信息。
那日,一直做俞任杰跟屁虫的郝晋阳被指派了其他工作,西施解释道:“说明队长对这案子十分重视。我们这儿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只要是队长和俞任杰一起出动的案子,基本都能破案,所以一遇到大案件他就会和俞任杰一起行动。”
郝晋阳喃喃道:“如果真能破案就好了,这两天打开电视都是这个新闻。我爸妈还问怎么这些警察还没破案呢,他们还不知道我就是他们口里的那些警察呢。”
话说程斌与俞任杰来到城东的高科园区,十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十几年后已经蓬勃发展成众多外企与高新企业的聚集之地。许多高知白领在此就业,附近的商业也开始发展,不仅开设了不少小资咖啡厅与饭店,最近还有一所商场隆重开幕。徐佳莹所工作的外企就在该园区之中,公司共有两千余名员工,是该企业在中国区的总部。
到了前台,接待他们的是一名时髦的女士,二十五岁上下,在充满暖气的房间里穿着轻薄的连衣裙,露出的双腿又长又直。她自我介绍为Tina,是市场部的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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