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森林[刑侦] - 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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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庆明灌醉孙书福十一点过,放火后离开的时间不到十二点。
    按村民的说法他们到的时候火还没烧光屋顶,如果12点前就起火了,一个小时足够烧得更烈,而且孙书福不可能在这样的烈火中存活超过半小时,火还是从头部开始烧下去,他比郑雪梅死得更早!这中间的时间差怎么算怎么都不对,且贾庆明咬定他用的是酒精助燃,没提到过煤油。
    “既然贾庆明承认了放火要烧死孙书福两口子,没必要在这种细节上遮遮掩掩,如果他有同伙需要他掩护他更应该在时间点和作案工具上弄清楚。”温彬说。
    “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就在暮桥村!他发现了贾庆明放火未遂,然后借着贾庆明的火浇了更大的一把火!”几个人把他们走访过的人家信息又全部拉了出来,正准备梳理可能的嫌疑人,祈雨电话响起是柯呷打过来的。
    “你们过来暮桥村一趟,有情况。”
    祈雨挂完电话留下包思齐值守,三个人走出办公室碰到了楼上走下来的四个人,几个人点了点头,各自上车奔赴暮桥村。
    开到村口,村里静悄悄路上没有人也看不见柯呷,曲瑞川放慢车速往前开逐渐看到了人群,他们把车停在了外围。
    祈雨下车走前面拨开人群,柯呷站在人群中,那个熟悉的矮房子拉上了警戒带。祈雨走到屋门口,里面没有开灯,一股浓烈的农药味从屋里散了出来,他退后几步问柯呷怎么回事。
    午饭前一位村民经过西口出村办事,路过孙国兴家门口看见他门口的炉子没生火没在意,办完事回来看见孙国兴家还是冷锅冷灶,他不放心去敲门,门没有锁一碰就开了他先是闻到味道,摸出手机晃了晃屋子里看见床上躺着人,立刻退出来报警。
    柯呷当时带着人在其他村解决村民纠纷,接到电话直接告诉了祈雨然后带着几个人先过来保护现场,到现在还没进去看过。
    年丰进屋很快退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本子递给祈雨,祈雨带上手套接过来,满满一篇苍劲有力的钢笔字。
    警官同志,各位父老乡亲:
    我有愧于你们,我儿子的死跟小贾没关系,是我放的火。教育出这样为祸乡邻的不肖子孙我有罪,小贾是个好人。这几年他给了我们老两口很多关怀,还试图带孙书福走正道,可是骨子里烂透了很难改变。
    那天晚上我见到小贾去了家里,我坐卧不宁总觉得要出什么事情,我害怕小贾被孙书福的花言巧语欺骗,坐在屋子里一直没有睡。
    我等到半夜看见小贾离去,屋子里没有声音,我走进几步闻到了烧东西的味道,我不敢进去灭火我退回了房间想了很多。孙书福死了对大家都好,我再也不用承受他们夫妻的打骂,再也不用担心还不清的债务又添几笔。
    我等了很久没有看到更大得火,我站在门口望了望,屋子里没有动静。我从床下拿出存了很久没用上的煤油走了过去。火不知道为什么烧完东西就灭了,我的脚步声惊醒了郑雪梅,她睁眼看见我破口大骂,说我老不死和外人联和起来害他们,说她要打死我让我偿命。她坐在地上手被反绑着起不来,我走过去拿起酒瓶砸在了她头上,她再次晕了过去。
    我把煤油浇在了她鞋上裤腿上,倒在了木桌子上,点燃了她的衣服,火很快起来沿着桌子烧到了孙书福的头发,衣服。
    我确定两个人身上都起火了,我回到屋里躺了下来闭上了眼直到有人敲了我的房门。出事后小贾每周固定会来探望我,给我送菜送米,昨天我等了他一天没有来,我给他打电话也打不通,我想你们应该已经找上他了,一切都是我的错不要再连累无辜的人。我走了我老伴也活不长,所以我把她一起带走了。
    上次警官来家里说孙书福藏的有钱,你们算算够不够还债,不够的话我和老伴的抚恤金留下火化费都拿去还债吧。我们的骨灰扬了就行,无颜立碑!
    后附我知道的孙书福欠款名单。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61018:00:00~2021061111:59: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苍耳子本子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6章 落幕
    祈雨继续往后翻,后面几页纸密密麻麻记录着人名,金额,这些年的还款数额还差多少。他叹了口气合上了本子……
    年丰做完初检把两具遗体抬了出来,祈雨走进昏暗的小屋,之前乱七八糟堆放的东西都归置了起来,破旧的柜子桌子明显有擦拭过的痕迹,锅碗瓢盆洗得干干净净,锅具外面的黑渍也刷掉了大半。
    教书育人一辈子的孙国兴在临走前把屋子里外清扫整理了一遍,给自己和老伴换上干净的衣服平静的喝下了剧毒农药,他的人生除了孙书福没有污点。
    两天后年丰带着鉴定科的人站在一楼办公室汇报解剖化验结果。
    死者赵清,75岁,体表无任何外伤,死因:农药中毒引起呼吸衰竭而亡。
    死者孙国兴,80岁,体表无任何外伤,死因:农药中毒引起呼吸衰竭而亡。
    现场收集两只玻璃瓶,一只为500毫升褐色玻璃瓶,内里残留物质和两名死者胃内残留农药成分一致,瓶子表面验出的几枚指纹分属两位死者;一只为500毫升透明玻璃瓶,内里残留物为煤油,瓶身表面指纹属于孙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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