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撒旦的森林 - 第66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赵君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5章 降头术九
    第一案发现场没发现尸体,而现场却留有大量物证,所以现场勘察基本都是痕检科的工作。
    一行人从别墅离开时,已经是下午八点左右。
    林葳开着车跟在陆凌风车后,一路上,森予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缄默不语。林葳知道他是在想案子,也不去打扰。
    然而快到市局大门口时,森予却突然开口。
    “看样子,晚餐的时间要延迟了。”
    林葳双手随意搭在方向盘上,转过脸,盯着他几秒。
    随后便淡淡一笑......
    林葳:“晚餐这种事情每天都有机会,今天吃不成那就下次吧。我喜欢‘来日方长’这个词。”
    相比,森予却显得颇为深沉,嗓音低沉道:“无论是否被环境、时间等因素限制,既然决定要去做一件事,就要在最快的时间里完成‘结束’这一动作。一旦有想法就立即付诸行动,这是我对行为的定义。我今天只做了一个决定——要和林葳先生一起吃顿较为正式的晚餐。所以在今天之内,我必须要完成它。”
    林葳笑了,“放轻松一点Satan,,吃个饭而已。”
    “不过在这种时候你竟然在想着吃饭,这可不像你。你应该想想怎么破案,凭你前几次的表现,你可是一个为了查案废寝忘食的好顾问。”
    森予:“对我而言,查案只是生活中的一个调味剂,”
    林葳:“是啊,没事你还会给猴子放放血,对吗?”
    森予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两人下了车,直接去了专案组的会议室里。专案组的几个人以及法医部、痕迹检验科的同事都在。
    根据孙弈博的调查,将妻子尸体放置后备箱的男子名叫刘炳延,四十二岁,目前在晏城有一家公司。是一家私企,公司内部一共有四十几个员工,已经运营了六年,效益很好。
    死者名叫霍婷芬,三十九岁,和丈夫刘炳延一样,都是晏城本地人。两人有一个女儿,今年十二岁,目前在晏城市一所寄宿制中学上学,案发时一直在学校。由于已经查清死者的身份信息,又考虑到死者女儿年纪尚小,办案警方目前暂时还未将家中的变故通知到小女孩那边。
    而陆凌风他们在刘炳延家中发现的那名受伤昏迷的女人,名叫周舒梅,四十三岁,清河县人,正是刘炳延家请的保姆。由于失血过多,还在医院救治。
    先发言的依旧是法医部。
    徐谨严道:“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今天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尸体上一共只有两处刀伤,都在腹部位置。最深的一刀,长度为七厘米,深十二厘米,直接刺破了脾脏引起大出血。所以死者死因很简单,是脾脏劈裂后导致的大出血死亡。推测作案工具为长度十二厘米,刃宽四厘米的水果刀。除了两处刀伤,无其他抵抗伤。另外,死者的头部也有几处损伤,伤口都不深,分布在头皮两侧,伤口创面外露,头发缺失较多。可以判断缺失的头发是被外力扯掉的。而我们在死者双手食指上都发现了程度较轻的伤口,推测是死者用双手用力扯掉头发后造成的。因此判断,头上的伤是死者自己造成。”
    陆凌风沉吟,果然还是被森予说对了。
    徐谨严继续道:“我在死者的胃内发现少量食糜,是一些未消化完的饭菜以及果汁成分,并对死者内脏以及未消化完的食糜进行了毒物检测,发现了一种吲哚生物碱…”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打断了徐谨严的话。
    “伊博格碱。”
    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在森予身上。
    徐谨严点头,“没错,就是伊博格碱,这是一种从植物中提取出来的致幻剂,国内极少见。正常人服用微量的伊博格碱会导致神志不清,产生幻觉。服用过量可导致死亡。而死者体内的伊博格碱含量并不多,却足以在其身前使其产生幻觉。刚才我提过,死者身上最深的一处刀伤在腹部,长度为七厘米,深十二厘米。我再补充一点,我仔细检查过这处创面,是呈现一种前尖后宽的三角形。刀刃较薄,插入体内后用力向一方向移动才能导致这种形态的伤口。而我判断的刀刃宽度是四厘米。也就是说,死者被害时,刀刃是完全插入腹部的,紧接着再向其右侧用力割开了一个长达七厘米长度的创口。”
    听到这里,众人顿觉一阵寒意。
    “大家可能还有点不明白,我说的简单一点,通过伤口创面倾斜度可以断定,死者身上的两处刀伤均是死者本人自己造成。“
    听徐谨严说完这句话,专案组的成员以及其他的侦查员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将一根长度为十几厘米的刀完全插入自己体内,还要割出一个长度为七厘米的口子,先不说要用多大的力气,单纯做出这种举措,都足够令想象的人毛骨悚然。
    察觉到办案员们脸上的惊愕,森予神情冷漠,淡淡道:“若是死者生前服用了伊博格碱,做出这种程度的自残行为完全是有可能的。曾经在国外就有一起案例,一名男子死在自己家中,门窗紧锁,无入侵迹象。尸体被发现时,面部、颈部以及胸口等多处皮肤缺失,并分布许多不同程度的抓伤。法医尸检时发现死者双手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并在死者指甲以及手掌内侧发现死者本人的皮肉组织。最后还在死者体内检测到了伊博格碱。后来刑侦人员在死者家中发现了一个摄像头,并在里面发现一段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视频资料。视频中显是,死者自行服下伊博格碱的十几分钟后,不受控制的抓挠面部,随后便撕下面部皮肤,以及颈部等多处皮肤。”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