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验尸官(下) - 第12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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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毛发的特征是都很短,而且都有弯曲。
    付拾一和李长博对视一眼,明智的没有选择直白说出来,只是道:“发现三根特殊毛发。经过鉴定,不属于死者,而是属于成年男性。”
    当然,李长博写下来的东西,就不是这几句了。
    他咳嗽一声,绷着面皮记录道:发现三根弯曲的短毛,经过鉴定,不属于死者,是属于成年男性私密部位脱落毛发。
    不过,显然村民里也有思维敏捷的人,人群中有人纳闷问道:“怎么就知道是属于成年男性了?头发嘛,不是谁都有?怎么就特殊了?”
    这毕竟不是在衙门,面对这么多普通群众,尤其这里还是李长博的老家,付拾一还是觉得没法直说。
    于是干脆看向李长博。
    李长博缓缓道:“毛发短而弯曲,比头发粗壮,这种毛发,是到了一定年纪才会长的。”
    付拾一无辜望天,不敢去看村民们一个个先茫然后尴尬的表情:这种科普吧,还是有点儿太过尴尬了。
    李长博虽然面皮正常,但耳朵已经红了。
    村民们没有再提出任何的疑问。
    李里正含混道:“那还有别的证据吗?”
    第2072章 别的证据
    付拾一摇摇头:“实在是太久了,已经完全看不出血迹或者别的东西了。”
    如果是时间不太久,一两年那样,说不定还能看出点。
    但现在——
    所有的案子其实都是这样的,都具有一个最佳破案的时间。
    这个时间不是胡乱说出来的,而是根据证据存在时间,尸体腐败情况定下来的。
    如果在现代,其实这样的案子就很好办,只需要验一下DNA就可以。
    可现在……
    付拾一目光最后落在了那双鞋子上。
    希望那上面还能找出什么证据吧。
    鞋子其实也是和衣服团在一起,扔在了尸骨旁边,一同掩埋的。
    鞋子因为层层包裹,加上布料厚实的缘故,反而保存相对完好一些。
    这是一双明显是小孩子穿的鞋子,上面还绣着花,看上去很精致——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基本可以确定死者是个女孩子。
    付拾一拿起鞋子仔细观察,很快就发现了不对的地方:鞋子的鞋尖最顶上,都有线头被扯断的痕迹。
    那线头如此对称,如此一致,绝不可能是腐败造成,更不可能是做鞋子时候的瑕疵。
    倒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扯走了。
    那线头是原本将东西固定的。
    付拾一示意李长博也过来看。
    李长博仔细看过之后,轻声说到:“许多人家中女孩,会在鞋子上点缀一些东西。或是珠子,或是玉石,或是什么果核,流苏之类。”
    付拾一点头:“鞋子上镶嵌珍珠宝石,虽然是富贵人家才有的,但普通女子也会用木珠和果核染色,用来点缀。小孩子的鞋子尤其是。”
    说完这话,付拾一看向林里正:“我记得你说,程家家境不错?”
    林里正颔首:“是很不错。还给村子里修桥铺路过。”
    他看一眼那双小鞋子,忽然叹了一口气:“程曦的衣裳和鞋子上,我的确见过点缀了好东西。程曦刚出生,脖子上还戴着金锁片。”
    “那双虎头鞋上,两个眼睛是镶的水晶石。我当时吓了一跳,还提醒他们两口子来着。”林里正背后发凉:“会不会,那鞋子上缝了什么?”
    付拾一“嗯”了一声,转头在村民身上来回的巡视:“你们有没有人见过程曦穿这双鞋子?”
    这样一双好看且贵重的鞋子,不应该没人有印象吧?
    果然,陆陆续续的就有人提供线索:“我没见过这双鞋,但我有一回听见他们两口拌嘴,程大郎骂他婆娘,说要不是她不肯听,非要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说不定程曦都不会被人拐走。”
    “我记得这双鞋子。”梅娘此时居然也开了口,只是她说话的时候,牙关都在发颤,脸上一片惨白:“这双鞋子上,缝了两片银梅花。当时……”
    “当时我们所有女娃都羡慕得很,所以更加不想和她玩。我们悄悄商量,说不跟她玩,她是有钱人。除非她把那个鞋子也给我们穿——”
    梅娘说不下去了,牙关甚至都叩响了,控制都控制不住。
    付拾一大概能明白那是一种心态:如果一群孩子里,出现一个特别干净的,或者特别邋遢的,通常这个孩子是很难融进小群体的。如果这个孩子特别有钱,但又不懂得利用金钱去收买人心,那么大概率还是会被排挤——
    程曦穿戴得这么好,这么精致,长得又好看,肯定没少被夸奖,或是被拉出去和自家孩子对比。
    然后又有这么一个心智不全的哥哥——
    一来二去,程曦就成了那个鹤立鸡群的另类,怎么看都不会有人跟她玩。
    付拾一叹了一口气。
    孩子们之间,谁说又不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呢?
    可这个事情去怪谁呢?怪一群孩子?孩子们的观念是模糊的,只要有一个人带头,其他一起玩的人就会响应,根本不会思考对与错。可不怪他们,又该怪谁?
    只是,付拾一说不出宽慰梅娘的话。
    就算梅娘自己,现在回想起那些事情,估计都会觉得难堪和愧疚。
    梅娘开了个头,几个中年妇女也陆续开了口,说起程曦那精致的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家,也不怕娃儿把鞋子跑丢了。是太扎眼了些。有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还有银手镯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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