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硬币(py转正) - 50
胸前的丝带让程逐觉得有些痒,她动了动,“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你觉得呢?”
“我猜是去年夏天,自从我剪了短发,你对它爱不释手。”
孙鸣池摸她的发梢,手指打着圈,漫不经心道:“你说得对。”
知道自己猜错了,程逐不满地挥开他的手:“是你说我短发好看的。”
“的确比长发好看。”
孙鸣池盯着她看,思绪却分出了一缕。
程逐之前问过他,人是不是都是自私的,孙鸣池可以坦然承认他是一个自私的人,还是一个会用外表掩盖内心的心机男人,不过他都叁十了,心机点也无可厚非,要是不耍点心机,像程逐那个朋友一样含蓄又直愣,那程逐早就跑没影了。
说来奇怪,分明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但孙鸣池却还能想起那时候的每一幕。
那时候,他在大企上班,生活叁点一线,勉强还算充实,至少工资十分可观。
盛夏的六月,他被调到杭州分公司。
两个月,他接连几个周末都能在西湖边看到程逐。
程逐大概是在参加集训,和很多人坐在一起,面前是画板,手里是调色盘和水粉笔,脚边是水桶,里面装着颜色诡异的液体,而面前是幽深不见底的西湖湖水。
而这么一群人中间,她无疑是最显眼的。
既没有戴帽子,也没有穿防晒衣,只着白色的短袖和蓝色的短牛仔裤,惬意得像面对的不是烈日的照射,而是冬季的暖阳,丝毫不怕被晒黑晒伤。
自始至终白得发光,让孙鸣池走过就能看到她。
程逐画画的时候很认真,整个人由内而外在放光,孙鸣池至少看到叁次路人向她要联系方式,且各个年轻俊俏,但都被程逐的冷脸逼,于是他也心生退意,决定做一个单纯的欣赏者。
紧接着他发现程逐其实挺爱笑,和身边的同性朋友聊天时经常笑,各式各样的笑,开怀的、嘲讽的,冷若冰霜的,十分生动。
只不过没有表情的时候的确不近人情了些。
他想,她会不会不喜欢男人。
一开始只是路过的时候驻足片刻,后来发展为带着电脑坐进不远处的咖啡店。
透过那里的玻璃窗,孙鸣池可以静静地看程逐一整天。
树影婆娑,阳光斑驳,树下的程逐让人移不开眼球。
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他没有认出程逐是棠村那个每次看到他都会露出冷脸的小姑娘,他只是觉得她赏心悦目,让这个夏天变得凉爽,让他不百无聊赖于单调乏味的工作,不沉溺于汲汲营营的生活,让他惊觉自己还有发现美的眼睛。
调回去前的最后一个周末,孙鸣池没有带电脑,只是漫步在西湖边,和其他人一样站在后面看他们画画。
他离程逐最近不过一米的距离。
一米是什么概念,只要伸手就能碰到她,向她索要一个联系方式。
但他没有这么做。
那天程逐穿的是一件轻薄的衬衫,孙鸣池站在她身后,甚至能看到透出的黑色内衣印记,盯着看似乎有些不礼貌,于是他挪开了眼,把注意力放在她的画上。
她没有在画西湖风景,也没有临摹画本上的画,而是认真地在画一艘潜水艇。
很小很简易的潜水艇,行驶在夜晚的深海里,像是从梦里开出来的,一点也不真实,没有线条感,像是独属于程逐的笔触。
孙鸣迟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似乎见过它,或许是在梦里。
那幅画程逐没有画完,在集训老师来之前有些慌张地摘下来放在了脚边,蹭上了一些肮脏的痕迹,并且由于离开得过于匆忙,最终忘记带走。
那一天是孙鸣池第一次做顺手牵羊的事情。
表面镇定自若,离开的时候却忍不住左顾右盼。
后来,他把那幅画带回了公司宿舍,又带回了棠村,一直放在家里,如今那幅画身边又多了很多速写画,画上都是他。
他以为西湖边的记忆只是人生中的一片鸿毛,想起瘙痒,但不值一提,那抹倩影只是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他们再也没机会相遇,但偏偏两年后,他在棠村重新看见了程逐。
这一次,他终于把程逐和多年前那个臭脸的小女孩对上了号。
他遇上的不是别人,偏偏是程逐,而当他以为那只能当作梦一场,午夜梦回感到几许惆怅与后悔,错失最佳机会的时候,程逐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自然而然地想到宿命论。
既然有宿命之嫌,那何不抓住这个机会。
世上鲜有人表里如一,因为大家看到的只是自己想看到的,在公司的时候,孙鸣池获得最多的称赞是有想法、有野心、有能力,为了最终目的势必要精心规划,他有着所有人歆羡的温和成熟的外表,而本身却存在老谋深算的豺狼禀性。
不会追求姑娘没关系,但不妨碍他迈出那一步,即便这个姑娘和他的关系稍显复杂了些,但在他看来都不是问题,更何况他和程逐已经错过了一次,他不会错过第二次。
不过进展速度的确是超出了孙鸣池的认知。
当程逐用那张充满攻击性的脸对他说买他一夜,孙鸣池啼笑皆非,以为她在说笑,不过程逐的表情很认真,这回他可以确定,程逐并不是不喜欢男人。
孙鸣池向上伸手。
忽然被掐住了脸,程逐莫名其妙道:“你干什么?”
“脸上的好了吗?”孙鸣池掰着她的脸左右看了看,借着月光,发现之前被程卫国刮到的地方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印,“你是留疤体质?”
“不是。”程逐没好气道,“这才过了几天,哪能好这么快。”
孙鸣池:“记得擦点祛疤的,女孩子脸上留疤不太好。”
“你脸上好像也有疤。”程逐下意识看向他的脸。
孙鸣池拉着她的手往自己的左眼眉梢摸去,“有一个小时候摔出来的。”
“挺帅的。”
“哦?”他扬起眉,“会说花言巧语了。”
“……真的。”
孙鸣池不置可否。
和程逐相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从主观层面,程逐是他遇见最简单的人,但同样也是最复杂的。
程逐其实很好看透,但即使看透了也时常让人毫无办法。
想一出是一出,不考虑前因后果,不考虑周遭,她自己是舒服了,就是苦了其他人。
第一年夏天他们的见面的频率很高,大抵是两个人都对这种关系抱有一种猎奇的好奇,他们几乎隔两叁天就会见一次,进行心照不宣的事情,事后她总是会用她那张冷艳的脸说着刺人的话,不痛不痒,让孙鸣池感觉自己在逗一只傲娇的小猫。
当一个男人觉得一个女人什么样子都可爱的时候,似乎已经掉进一种纯真陷阱。
孙鸣池对于这种感觉不屑一顾,认为是自己没有和女人如此深入接触过的关系。
他甚至想过养一只猫,这样程逐不在的时候就有东西能填补他多余的情绪。
不过程逐和猫又不同,她最致命的武器就是无情。
去年夏天,毫无预兆的不告而别像一道闷雷,从天空直直砸下,掀起惊涛骇浪,让他丢了舵,失了船,再有规划也无用,他不觉得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只是无措。
荒唐。
他这样的男人,竟然对一个小姑娘感到无措,要是被朋友知道,他们都得笑掉大牙。
孙鸣池有他的自尊,他要避免花费更多的时间去思考一些没有答案的事情,不再让沉没成本积累,回归最初的样子。但爱情实在是道难题,它不是感受,而是玄妙的每一个瞬间。
像田里的杂草,时不时又长出一簇。
他找不到合适的言语形容那段时间的心情,或许是发霉的柠檬,又或者是馊掉的杨梅,左右不是什么让人有好感的东西,又酸又臭,连他自己都觉得厌烦。
所以他把小竹子捡了回来,不过似乎和之前没什么差别。
那花确实是他养的,程逐这人就是这样,只管播种,不管养活,只有他毫无缘由地费心尽力,分明讨厌得很,但还是一年四季护着,毕竟它可比程逐好太多了,对它好,它就开出鲜艳的花,不像程逐,浇多少水都开不出花,还时不时要拿刺刺你。
因此他时常在浇水的时候盼着这些花赶紧死掉,连带着那些莫名的情绪赶紧消化。
结果花没死,情绪也没消化完,程逐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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