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山上来[探案] - 第212页
宋真清心情不错,烧也退了,若不是韦无冕紧张兮兮总提醒她注意身体,宋真清差点以为自己昨夜不曾生过病。
“清清,余家大爷说是用了早膳便要出发了,他问我们是否一道上路,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宋真清正在房里收拾行李,便见韦无冕推门进来问她。
昨夜马棚起火,马棚里的马被大火所惊,趁夜跑了几匹,好巧不巧的,他们的大黑马也在其中。
昨夜阿大与余家的人去火棚灭火时便发现他们的大黑马跑了,想来余则俊也听下人说了,所以余则俊此刻来问,想必是可怜他们,这天寒地冻的,没有马车可怎好出门?
宋真清本就有意与余家同行,且他们同去鸣沙郡,也十分顺路,若遇住店打尖的有余家人在他们也可省些事,凑着余家住上一宿很是便利,如今人家特意问了,宋真清怎会拒绝呢,所以她很爽快的应了下来。
只除了住宿出行便利之外,事实上宋真清还有另一层考量。
因鸣沙郡在三十年前还是北凉国都,又是通向西凉及西域诸国的必经之地,可以说,鸣沙郡是太秦王朝的西大门。
自北凉亡国,太秦朝廷就在鸣沙郡设都督府,由大都督掌管北凉地界所有军民,军政合一之下,在鸣沙郡,大都督就是说一不二的存在。
这三十年间,朝廷统共派了三位大都督,但在前两任大都督任职期间,鸣沙郡都曾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动乱。
而如今在任的大都督名唤燕城,原是禁卫军出身,先帝薨,当今皇上登基,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皇上为让鸣沙郡长治久安,便将身边得用的燕城派来了鸣沙郡,燕城这一待便是十二年。
这一路北来,宋真清也听闻了不少燕城的丰功伟绩。
据闻他性情暴戾残酷,但凡有人在鸣沙郡闹事,他的惩罚手段可谓残忍至极。
但他却又是个极有本领的,自他来了鸣沙郡,从前十年久旱的鸣沙郡如今早换了气象,百姓能吃饱亦能穿暖,很多人已经不记得自己曾是北凉遗民了。
可见百姓都是极为容易满足的,只要生活的好,鸣沙郡归谁管与他们又有何关系呢?
所以燕城治下的鸣沙郡子民虽惧他却又敬他,也因此使鸣沙郡得了十多年的安稳。
但便是如此,若是进出鸣沙郡,盘查与京城相比亦有过之而无不及。
鸣沙郡历来便只有西门及南门两个城门,从西门进出必要有鸣沙郡都督府的铭章,而南门虽不需要都督府铭章,但盘查也极为严格,都督府下的守城官军但凡发现进城之人路引有不对劲之处,轻则将人驱赶离开,重则会将此人直接抓进都督府大牢。
进了大牢,不脱一层皮自然难以出来。
而他们这一群人,只除了韦无冕与金不换有正经身份,她与阿大阿二以及姜木子的路引都是假的。
虽说在这个朝代,没有计算机也没有互联网,便是假的也未必有人能查出来,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她觉得还是随多次来往鸣沙郡的余家入城相对安全些。
主意打定,宋真清几人便在用了早膳后,与余家一同上了路。
殊不知世事难料,宋真清本以为与余家同行是自己细细思量过后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但是此刻的她却不曾想到,这个决定为他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也为她招来了滔天的麻烦。
所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便是如此吧。
第116章
长路漫漫,隆冬极寒。
过了兴隆郡,便是数百里的戈壁长滩,岩石裸露,寸草不生。
戈壁滩的冷,是干燥的让人皮肤皴裂痛入骨髓的冷。
白日里,便是在太阳的照耀下,那风刀子也嗖嗖的,到了夜晚,更是狂风如疾,让人畏惧无比。
此刻,一行车队正行在茫茫戈壁上,眼瞧着太阳已偏向西南,可前方一望无际除了岩石就是沙砾,要么便是几颗颓废的歪脖子树,丝毫不见有人居住的痕迹。
因在兴隆驿遭遇大火,跑失了几匹马,而马车必是得用马拉的,所以威虎镖局的镖师们也不得不弃了骑马赶起了马车。
许是那些马车装载的货物极重,除了余家两辆金乌木马车外,走在前头的便是宋真清几人的马车了。
也因此,当前头忽然出现“哒哒”马蹄声响的时候,韦无冕第一时间便掀了帘子去瞧个分明。
宋真清分外惫懒,她窝在马车里,动也不想动,谁让她怕冷又大病初愈呢?她很是心安理得。
虽如此,她还是竖起了一只耳朵聆听着车外的动静。
但车外嘈杂,又夹杂着马儿的嘶鸣声,一时也听不到外面的人说了什么。
事实上,她关心的只是不知余则俊派去前头打探的人是否带回来好消息,她可不想夜宿在这干冷干冷的岩石沙砾中。
再说了,她听说这里一到晚上就会有野狼出没,瞧他们这一帮人,也不全都身强力壮可自保的,万一遭遇野狼,指不定他们这些体弱多病的便会被抛弃,到时被野狼吃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是她杞人忧天,而是当人类在遭遇危险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是人之常情。
数月来,从岭南到这冰天雪地的兴隆郡,她遇到许多的人,自己也亲身经历数次风险,她深知,并不是每次她都会那么幸运,会被人所救,所以,吃一堑长一智,如今做事前,她下意识的便会朝最坏的方面想,但该做的准备还是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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