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疯人院 [无限] - 第286页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系统判定,其实取决于阮梅的主观意愿。”
柯四和柯十琢磨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了。
小声商量了几句,他们目光发亮地看向周谦。
“我们知道该怎么办了!”
“按你的意思,刀这种东西,反而不会激发她的杀意,那我们拿刀和她硬刚不就行了吗?”
“虽然我们没有技能、无法用有攻击性的道具、力气也变得跟小孩子一样,但我们四个人,还打不过她一个吗?”
谁料周谦又道:“不。不能直接这么来。”
“为什么?!”
“一旦让阮梅意识到我们的意图,情况对我们更不利。因为我们会直接被判定为死亡。”
“为什么?凭什么??!”
“看来你们还没真正理解我刚才的话。你们仔细想想里面的逻辑。”
半晌后,瞧见柯四和柯十的表情,他们显然是还没能理解,周谦又道:“你们把我说的那句最关键的话忘了——阮梅的主观意愿,决定着系统如何判定。
“我刚才举的那个跟‘刀’有关的例子,是常规情况。一旦情况有变,导致阮梅的主观意愿发生改变,‘刀’就可能可以激发她的杀意了。”
“举例,如果阮梅看见我们拿刀杀她,她的脑中会直接响起警铃——
“‘孩子们是不是发现我做的一切了?他们要杀我?那我没法设计那么多了,我只能快速杀了他们’!”
话到这里,看向柯四和柯十的目光一沉,周谦严肃道:“这种情况下,阮梅的主观意愿和心态变了,激发杀意的客观因素就随之改变了。
“这种情况对我们来说,是最为不利的。不仅‘刀’这种本来不会激发她杀意的东西,也变得可以被她用来杀人,她甚至根本不需要用到道具,就可以杀我们。”
“我来给你们举一个最极端的例子。阮梅直接把小孩抱起来往地上狠摔,事后再做手脚,在理论上,是不是也可以将一切伪装成意外?
“所谓的陷阱、设计,她全都不做了,杀心一起,她直接摔死孩子,事后她随便拿个什么东西……比如,她可以拿起玩具枪,对着孩子的眼睛补一发玩具子弹。
“之后她对外声称,孩子们互相打闹玩枪,射到了对方的眼睛,之后眼睛瞎的那个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最终摔死了……这其实也是一种‘意外’,对不对?”
“因此,一旦我们跟阮梅对刚,她会立刻产生杀意。
“这种情况下,‘杀我们’是优先级最高的事情,而‘意外’的假象,她可以事后再补救。那么,在她的主观意愿里,她作为一个母亲,完全可以做到把孩子抱起来直接往山下摔去……
“一旦她动了这样的念头,无需额外的什么道具,系统就会马上做判定,我们也会直接死亡。”
柯四和柯十听到这里的时候,脸双双煞白了。
周谦的意思,他们算是彻底懂了——
常规情况下,阮梅不会选择直接刀杀、或者这种直接摔死孩子的方式来杀人,因为成功率小,风险也比较大,留下的破绽也会比较多,不利于她脱罪。
阮梅会优先选择对她来说最容易的方式来杀人,在此基础上,如果她能给自己带去的嫌疑越小,那当然更好。
但如果情况变得“非常规”起来,阮梅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她的首要目的是杀人,至于事后脱罪的问题,她只有留到后面去想了。
当阮梅脑中有“我现在可以杀人了”的想法的时候,系统就会判定玩家死亡。
表面看上去,好像玩家可以直接拿刀跟阮梅硬刚。但实际不可以。在这个副本里,玩家实在是一点优势都没有。
怪不得……那么多玩家都折在了这个副本。
柯四和柯十几乎觉得他们完全没有办法通关了。
他俩算是明白,为什么柯二和柯三非要跑了。这两人正是想到了这一层,才觉得要彻底远离阮梅,才是真正的解决办法。
只可惜他们遗漏了一点——他们没有想到展览馆里最后两个展厅的尸体是死于“汽车”,没有想到,阮梅没有留在别墅杀其他孩子,而是开车追了过去。
直到很久之后,柯四想到什么,才又问周谦:“那我们能不能躲起来?我们四个人互相牵制,跟阮梅玩捉迷藏,这个引阮梅到东边,那个引她到西边……然后我们把剩下的时间混过去?”
柯十跟着问:“又或者,更简单一点,我们规避所有的陷阱,不就行了?去湖边?不去,荡秋千?不去。反正,她的提议,我们通通不干!”
周谦果断答:“你俩的建议,恐怕都不行。”
柯四、柯十:“为什么???”
周谦道:“其实道理跟刚才我说的那些话一样。如果阮梅所有陷阱和设计,都被我们规避了,那也是一种‘非常规状态’。她设计好的杀人方法都用不了,那她就只能来最简单粗暴的了。她会觉得,干脆摔死我们算了。而一旦她有这个想法,系统会直接判定我们死亡。
“捉迷藏同理。找不到人,她的心态会转变,举例,她可能会觉得——‘那不如直接烧了整栋别墅算了’。”
“总结一句话,阮梅的心态一旦转变,对杀人条件的要求也会随之改变。
“她理想的杀人相关的客观因素和条件一旦放宽,我们就更容易被直接判定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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