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卷:众生卷1天谴者 - 第34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而且市局其实也注意到了两起动物咬人的案件的相似性,也对苏诗和乐天一的人际关系进行了摸排。陈诗羽说,刚刚反馈的消息是,两个人是完完全全的陌路人,丝毫没有瓜葛。
    总之,我认为现在没有任何可以并案侦查的依据。林涛说,而且,乐天一究竟是不是选择一种独特的手段自杀,还不好说呢。
    口味还真挺重的。大宝说。
    两人之间没有瓜葛,不代表他们的社会层面没有瓜葛。我说,我曾经看过一部小成本电影《九死》,就是说九个没有瓜葛的人,被一个人抓了起来。犯罪分子让他们九个人一起想一想为什么会被同时抓进来,想不出来就半个小时处决一个人。最后,他们还是弄清楚了他们的瓜葛究竟在哪里。
    复杂了,复杂了。大宝说,电影就是电影,现实就是现实,哪儿有那么多玄乎其玄的东西啊。如果有人要学电影,抓起来就是了,干吗大费周章把人弄到动物园里去啊。
    说来说去,这个案子的前期工作已经很细致了。如果还是不能发现疑点,就真的符合不予立案的标准了。即便我们心里有再多的怀疑,这毕竟是一起立线侦查的案件,而我们的手头上还有一起恶性命案没有侦破,自然要以命案为主。
    我看了看手表,一讨论起案件,就会觉得时间飞逝。此时已经凌晨一点多了,而早晨七点还要起床,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开展。
    于是,我张罗着让大家都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大家收拾笔记准备离开,只有陈诗羽很是担心程子砚。因为这个时候,程子砚还没有回宾馆。
    我说程子砚和韩亮在一起,监控梳理的工作非常繁重,他们回来得很晚是正常的。陈诗羽说,如果她和别人在一起就没什么了,之所以担心,就是因为和韩亮在一起。
    我知道陈诗羽对韩亮的态度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就源于微信公众号的那一条热评。现在的自媒体对某一事件的舆论引导还是很厉害的。虽然韩亮承认了事实,但是我觉得那个评论还是有颠倒黑白的成分。至少在我看来,韩亮不至于坏到那种程度,更不可能像陈诗羽想象的那样,会对程子砚动什么坏心思。
    小组内部出现了裂痕,这让我很是心神不宁,甚至比一起命案没破还要如鲠在喉。安慰了陈诗羽几句,我独自回到房间,便心事重重地睡去了。
    早晨起来,才知道程子砚和韩亮工作了整整一夜。
    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他俩还真的取得了重大突破。
    程子砚站在大屏幕前,指着她剪辑出来的视频短片解说道:因为之前的工作卓有成效,我们排查监控的范围大大缩减。昨晚,我们主要对死者霍骏和他的妻子孟建云平时出门、回家的路径进行了研判,专门找两个人骑行的影像。虽然我们截取到的双人骑行的影像非常多,但是还是在这些影像中发现了端倪。
    大家都充满期望地看着程子砚。
    程子砚接着说:我们发现,有两个男子,骑着一辆嘉陵摩托,总是在死者家附近的路口出现。于是,我们又在死者单位附近进行了寻找,果真也找出了这辆载着两人的嘉陵摩托。仔细比对后,我们认为是同一辆车、同两个人!
    关键是案发当晚,这两个人穿雨衣在现场附近吗?我急着问。
    程子砚点点头说:出现了,还是在别墅区小路上,市区大路的路口。两个人各穿一件雨衣,看不清体貌特征,但是摩托车的特征点都是可以对应上的。
    那就是重点嫌疑人了!荣支队激动地拍了桌子,能追踪他们的行动轨迹吗?
    在明确了这辆车的驾驶人就是嫌疑人的前提下,追踪轨迹就容易很多了。程子砚说,我们在一段视频监控中,截取到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容貌。虽然不甚清楚,但是应该有辨识度。
    行动轨迹呢?荣支队问。
    程子砚说:每次来往别墅区,最终他们消失的地点都是市区中央地带。中央地带摩托车太多了,短时间内难以寻找到他们的家在哪里。但是,我们发现他们的摩托车在两个月前到过别墅区的售楼部。
    这别墅区都三年了,还有售楼部?我问。
    毕竟价格很高,所以别墅区靠近边缘地带还有两套房没有卖掉。一名侦查员说,开发商就是这样的嘛,如果不售罄,就不会撤售楼部。
    犯罪嫌疑人去售楼部这个行为,我们一开始不太能理解。韩亮接着说道,但后来想想,我大概想明白了。
    探查监控运行情况。我和韩亮异口同声地说道。
    明白了。荣支队说,我们之前认为,了解监控运行情况的,肯定是物业这一块。完全没有想到,几公里之外的售楼部里,营销经理们也都非常了解这一块啊!因为这么先进的循环监控模式、永久性的监控保存,肯定是一个营销的推荐点啊!
    太可怕了。凶手的作案过程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清晰,我说,这该是有多大仇啊!缜密跟踪、细致调查。为了杀这个人,做了多少前期工作啊!
    快,去售楼部,调查这辆摩托车究竟是售楼部里面的人的,还是专门去售楼部调查别墅区监控情况的人的。荣支队没时间像我一样大发感慨,急着发号施令,如果是有人打着买别墅的名号去售楼部了解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地搞清楚这人的资料。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