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盛唐从召唤玩家开始 - 第294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再说了,能当大唐人,为什么要做高昌国人。
    西域那么多小国想要做大唐的狗都不得,好好的大唐子民不当,要去背叛大唐复立高昌国,这高昌城的百姓也不答应啊!
    本就在高昌城名声不好的高昌旧贵族们,被老百姓在酒楼茶肆咒骂,连几家没有参与叛乱的高昌旧贵族,都吓得不敢出门,生怕遭受无妄之灾。
    西州法曹司曹周毫迅速审理了案件,有了杨斌的供词和证据,董重瞬间就招供了。
    再加上董员和其他旧贵族家主的供词,这起案子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董侯意欲重建高昌国,联合旧贵族刺杀建宁王,还私蓄兵马准备攻打刺史府。
    幸运的是董重买通的刺客是个侠义之士,他听闻了建宁王爱民如子后,立刻选择弃暗投明,反过来揭发了董重谋反的罪行。
    甚至还有百姓来到刺史府门口,请愿放过杨斌一条性命。
    刺史府法曹对于百姓请愿未置可否,刺史府法曹加班加点,很快完成了一系列的判决。
    主谋董重董员,依照《唐律疏议》判处斩刑,因为这是谋反大逆的罪行,不需要上报大理寺复核,可以直接执行。
    其余参与谋反的旧贵族族长,也依照《唐律疏议》判处斩首。
    但是对于董侯和这些旧贵族的家人,周毫的判决就温情多了。
    按照唐律疏议,董重这次谋反属于没有造成危害,也就属于谋反未遂的情形。
    参照《唐律疏议》中的判例,董重妻妾子女被判流三千里,董侯家族中确定没有参与谋反,也对谋反不知情的直系亲属,减刑流放两千里。
    而有立功表现的杨斌,则被“判处流两千里”,和旧贵族家人一同执行流放西域。
    高昌城上下都称赞建宁王宽厚仁德,这场未遂的叛乱,反倒是高昌城人心彻底归附了建宁王,这也是意外之喜了。
    第二百二十五章 畜牧专业的学长
    建宁王入高昌城,做的和在庭州城一样,一边安抚李琇璋这种投降的老臣,一边提拔玩家势力进入西州刺史府,实际控制西州上下。
    这一次董重谋反的案子,彻底让西州城内反对建宁王的势力闭上了嘴巴。要知道董侯府是高昌的望族,和他结亲交往的家族遍布西州上下,这一次建宁王仁德,没有大兴牢狱,但万一哪家不听话,被牵连进谋反案子里,那可就是要毁家灭族了!
    建宁王到了高昌城后,首先颁布了两道政令。
    第一道是废除了高昌旧贵族蓄养奴隶的特权,这倒不是说一下子废除奴隶制度,而是规定高昌旧贵族和大唐子民一样,只能需要官方承认的奴隶。
    大唐的官方是承认奴隶的,这就是所谓的官奴,这些官奴一部分来自于被征服地区的,一部分是犯罪被株连的罪人家属,这都是登记在册的奴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
    但是初唐时期对于普通百姓为奴是极为打击的,人口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一个自由民变成奴隶,意味着这个自由民从朝廷征税的田亩清册上消失,如果朝廷失去掌控的人口,那么朝廷就失去了兵员和赋税来源。
    这一次废除了高昌旧贵族蓄养奴隶的特权,比起之前官府赎买奴隶的政策严厉了不少。
    但是董重这样的旧贵族领袖都因为谋反下狱,剩下的旧贵族们自然不敢反抗,只能乖乖的接受了建宁王的命令。
    而第二道命令则是针对西州商人的,北上漠北经商的商人,给予部分免税政策,同时能够从草原上购买回马牛羊等牲畜的商人,也同样可以得到官府的补贴。
    高昌本就是一座商业气息浓郁的城市,旧日高昌国就是因为贸易繁盛而建国,高昌商人在陇右也算是小有名气的。
    这道政令不仅仅针对百姓,同样也包括了玩家,不少心思活络的玩家,也都在筹谋着北上开设贸易站的事情。
    不过高昌的商人肯定先北上去更加友好的葛逻禄地区做生意,葛逻禄人刚刚和大唐也签订了贸易站的协议,最大的贸易站就会建立在葛逻禄人的王庭金山城附近。
    通过贸易站逐步控制草原的粮食,利用贸易分化瓦解草原部落,这就是江伦对李炎提出的“经济为矛,分化治之”的控制草原方案。
    这两道的命令,都让建宁王受到了高昌城百姓热烈拥戴,一直对霸府统治有抵触情绪的西州,终于算是开始融入霸府的管辖。
    崔涛等玩家也不禁的感慨,在这个皇权时代,名正言顺的影响力果然巨大,建宁王这个得到朝廷册封郡王,依然在大唐的边陲城市拥有巨大的威望。
    玩家们也意识到,即使遭遇了安禄山叛乱的打击,大唐这块招牌依然很响亮,那些主张割据陇右自立的玩家们也明白,朝廷正统在民间的号召力依然强大。
    当天晚上,崔涛就被李炎召见。
    “臣崔涛参见殿下。”
    崔涛是建宁王的霸府私臣,关系自然要比外臣亲近,李炎知道他是玩家,并不喜欢上下尊卑那一套,拉着问道:
    “如今西州已经归附,崔郎留在这里也是大材小用,孤王想要调你去张掖。”
    张掖?
    崔涛明白为什么建宁王要派遣自己去张掖,囤驻在张掖的尉迟信已经发了很多次牢骚了,张掖的民政繁琐,他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