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吸引 -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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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煜看完后替小狗骂了一遍江聿临,真不是东西,不陪人家出去散步,不知道小狗在家憋久了容易得抑郁症的吗。
    他摸了摸肚子,正好晚上吃多了,他换好鞋子,随便套了身卫衣,准备下楼去逛逛。在家画了一天,出去吹吹江风,清醒清醒脑袋。
    他刚开门,才发现楼道里站着一人一狗。
    小狗正围着江聿临转圈,江聿临蹲下身跟它讲道理:“今天有事,在家里再待几天好不好?”
    颜煜瞄了眼这一人一狗,本来想退回去,但转念一想,他凭什么要避开,于是光明正大走到电梯口按了按钮。
    刚走出来,那条雪纳瑞就向他的方位扑过来,颜煜看了眼重新扒在自己裤脚的小狗。
    靠,怎么又是同一条裤子。
    江聿临起身过来,看了眼对颜煜格外殷勤的小狗,说:“它也很喜欢你。”
    “它养好肠胃后一直想下楼,不过我等下要去公司,没办法带它下楼熟悉小区。”
    颜煜面无表情地听着江聿临的话,那么忙养什么狗,一点都不负责任。
    江聿临又蹲下来招呼小狗,很有耐心地解释。
    颜煜怀疑江聿临的智商成了负数,这么讲小狗能明白吗。
    他低头看着在他面前一个讲人话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哺乳动物,过了几秒,烦躁地开口:“你什么时候回来?”
    “十点多吧。”
    刚巧电梯到了,颜煜一手拉着小狗的牵引绳,一手抱起拽着裤腿的小狗,跨进电梯,冷冷开口:“到时候来提狗。”
    颜煜牵着绳子在小区溜达,路上遇到好几只小型犬。这只雪纳瑞似乎一点不怕生,看到其他同类就要上去追逐打闹一番,跟个黑旋风似的在路上转来转去。
    才在楼下呆半个小时,那些梳理得整齐漂亮的卷毛就变得乱糟糟的,脚底也脏乎乎的,在颜煜裤腿上一按一个脚印。
    出门还是个漂漂亮亮的小狗,现在就跟刚从垃圾堆里捡回来一样。为了避免它再把自己溜得不成狗样,颜煜只能提前把它领回家。
    好在江聿临是个守信的人,十点还没到,颜煜家的门铃就被按响了。
    颜煜打开门,指了指趴在自己椅子的雪纳瑞:“自己提。”
    他难得没有先嘲讽两句,而是跟着江聿临走到自己的椅子旁边。
    一条毛发凌乱得不像话的黑乎乎的东西窝在椅子里,接近脚底的一圈白毛已经染成了灰色。
    颜煜不自然地咳了一声:“它自己跑的。”
    江聿临意外地看了一眼颜煜,善解人意地解释:“它该修毛了。”
    颜煜赞同地点头,是该给它剃短点,否则这么长,随便一跑毛就能把眼睛遮住,跟个老头子一样。
    小狗温顺地靠近江聿临,在他怀里蹭了蹭,然后江聿临身上干净的衣服就多出了一片泥色的污迹。
    江聿临沉默了两秒,没有发表言论,颜煜却有点憋不住笑,转过头用舌尖顶了顶腮,控制住面部表情肌肉,然后压低声音转移话题:“它叫什么?”
    颜煜今天好几次试图逗它来握手,但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不配合。于是他自作主张取了个小煤球的称号,没想到它还真的伸出手来。
    “你觉得呢?”江聿临握了握它的爪子,看向颜煜。
    这话说的,他又不是狗的主人,为什么问他。
    但一听到江聿临反问,颜煜那点笑意就被压了下去,他挑眉瞪回去:“我没那么想知道,带着狗赶紧走。”
    江聿临点了点头,把小狗的东西收拾好,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开口:“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颜煜坐在电视面前,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直到门被关上,才塌下刚才装模作样的脊背。
    他要是叫它狗蛋呢,江聿临果然是个不负责任的主人,小狗的名字都能这么随便。
    虽然江聿临搬进了颜煜隔壁,但他们见面的次数绝对不算多,最多是江聿临单方面在手机上骚扰颜煜,碍于金钱的压力,颜煜忍到现在还没把人给拉黑,内心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
    他在家里宅了三天,终于初步完成了稿件,在截稿日期前把稿子发了过去。
    期间他顺便把游戏上次更新的支线任务也做了点,剧情线并不复杂,索兰跟主角是幼时的朋友,长大后因为阵营不同互相敌对。但在一次任务中,索兰为了救主角而身处险境,主角则要根据线索找到索兰究竟被谁拐走,目前任务点刚刚解锁到一座雨中的神庙。
    只要破除神庙的机关,就能获得下一个任务的解锁道具。机关是由几种常见的小游戏组合起来,属于费点时间就能通关,既不至于让颜煜复活到生气的地步,也不会太简单没有挑战性。
    交完稿后他就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刚好音乐会也是这两天,他便约了程颂一起。
    程颂是他大学同学,当初他们俩都报了校外的画室学习,许多同学后来都转去做了其他的工作,也就他们俩人还留在这个行业里,加上又在同一座城市工作,因而每次见面都有一股惺惺相惜的感受。
    音乐会散场后,程颂提议一起去吃个夜宵,颜煜看了看时间,很快同意。
    颜煜以前很喜欢晚上吃夜宵,不过现在没这个习惯,所以只是随便点了些。倒是程颂,叫店家拿了几瓶啤酒过来。
    程颂酒量不错,一有什么烦心事,就爱喝酒,颜煜就不行了,喝上一瓶就能开始说胡话。程颂没逼他,给他倒了一杯,然后就自动开始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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