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大人太偏执 - 第五百二十六章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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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陌走进孟飞家的客厅,一眼就看到了那座神龛,当然也看到了神龛上的灵位。
    “先父孟岗之位……”顾陌的眼睛里透出了一股杀气,他这个时候几乎有一种要把那灵位砸掉的冲动,看到这个灵位上的名字,他几乎就确定了孟飞的身份,他就是自己的儿子顾平,乐乐!
    虽然心中的愤怒无以复加,但顾陌终究是没有做出这种砸人家灵位的举动,他的身子微微晃了晃,从兜里摸出了一盒烟点了一根。
    他现在的情绪太激动,需要这种动作来让自己放松一些。
    这房子对顾陌来说很小,但他仔仔细细的看着这房子里的一切,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
    这就是他儿子生活的地方,他失去了十六年的儿子……他就住在这样的地方。
    他是怎么和一个绑匪生活了十六年的?他叫那个绑匪父亲,甚至还为那个绑匪立了灵位……一个绑匪,会给他什么样的教育?
    顾陌心里已经九成确定了孟飞是自己的儿子,但现在他心里却有了巨大的担忧。
    这担忧来自被孟飞当成父亲的那个人,孟岗。
    孟岗是职业杀手,这一点顾陌早在十六年前就知道,从十六年前开始顾陌一直在追查孟岗这个人,但自从孟岗绑架走了他的儿子乐乐以后,这个人就仿佛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彻底的销声匿迹。
    顾陌当然不知道,十六年前孟岗绑架了顾平以后,在路上他曾经想过要把顾平扔掉甚至杀死的。
    但孟岗实在并不是一个彻底灭绝人性的人,他几次想这么干,结果却下不了手。
    孟岗带着顾平在一个晚上偷偷潜回了自己的老家,他把顾平当成自己的儿子给他的祖父看,那个养育了孟岗的老人看到顾平,终于没有遗憾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由于gm集团的势力实在太可怕,孟岗没敢在村子里多呆,他给邻居拿了一笔钱,既是托付又是威胁的让邻居替他给祖父办后事,然后连夜带着顾平离开家乡,一路辗转去了新疆。
    在新疆隐姓埋名整整呆了三年,等到改名孟飞的顾平四岁的时候,孟岗才从新疆回到了内地,但仍然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继续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
    这个男人用当职业杀手的钱养活自己和孟飞,对于他来说,孟飞成了他生命里唯一的慰藉。
    杀手的生涯没有上岸的时候,最终的结果就是两条路,一条在监狱一条在棺材,孟岗也没有逃离这样的命运,他最终死了。
    一直到死孟岗也没有告诉孟飞自己不是他的父亲,他要把这个秘密带到地下去,他没有后人,虽然孟飞不是他的亲生骨肉,至少他已经把孟飞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告诉孟飞去这座城市生活,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孟飞可能有一天能遇上自己的亲生父母,但他绝不可能告诉孟飞真相,至于以后孟飞自己知道,那就是孟飞自己的运气了……
    顾陌开始满世界的找孟飞,而这个时候吴光和蔡森两个人却因此倒了霉,吴豪可不会管那么多,这两个人在孟飞离开这座城市前都和孟飞有交集,尤其是吴光。
    顾陌只是给吴豪下了一个一定要尽快找到孟飞的指令,吴豪执行这个指令的时候就会变得很彻底。
    而在顾陌满世界找孟飞的时候,孟飞开着自己那辆国产suv已经到了古城西安。
    如果在中国找可以称作古都的城市,有八个。
    南方的两个,金陵和杭城。北方的六个,安阳,郑州,开封,洛阳,现在的帝都和孟飞来到的这座古都西安。
    在这些古都中,西安绝对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说它特殊,因为它既是中国历史上目前发掘的遗址中最古老王朝的都城,也曾经是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王朝的都城,更是历史上作为王朝都城次数最多的城市。
    这里曾经是周朝的首都,那时候它叫镐京,这里也曾经是汉朝,隋朝,唐朝等朝代的首都,那时候它叫长安。
    而就在距离它不远的地方,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的首都就在那里,它叫咸阳。
    西安,现在的陕西省省会,十三朝古都。
    这是一座古老和现代交汇的城市,也是一座雄伟和秀美交织的城市。
    不过孟飞的目的地可不是这里,他的目的地是另外一个带西字的地方,西藏。
    既然是出来玩,而且短时间不会回去,孟飞就准备跑得远一点,再远一点。
    他出发以后一路开车开得并不快,路上经过比较好玩的地方就会停下车玩玩,他不挑住的地方,因为一路上他用的都是假证,所以他只找管理没那么严格的小旅馆住宿,或者干脆就在车上窝一宿。
    更方便的是找个洗浴城连洗澡带睡觉都一起给解决了,一般来说洗浴城都不会联网查身份证,最多是登记一下身份证号码。
    孟飞手上的身份证其实不完全是假的,除了自己的身份证之外,他手上还有两张真身份证,而且身份证上的人相貌和他看起来差距还不是很大。
    证件照和真人几乎是两个人这本身就挺正常,一般来说都能蒙混过关。
    经过西安这座古城,孟飞当然要进城转转,他准备在这里玩几天,然后离开进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继续向自己的目的地西藏前进。
    西安这座城市很美,这里的食物也很好吃,无论是油泼面还是羊肉泡馍以及其他陕西风味的美食,都很合孟飞的胃口。
    他流连忘返的玩了好几天,每天都会跑到西安的古城墙上呆一会。
    在这样的地方,真的会让一个人心胸都觉得开阔起来。
    坐在西安的古城墙上看着夕阳落下去,孟飞有时候会想起曹玲儿。
    他和曹玲儿其实也就见过两次面,第一次他左臂上挨了一刀,第二次他肚子上被人捅了两刀。
    但他说曹玲儿是他的扫帚星的这句话,真的不是他心里真正的想法。
    在电影院里的时候,他真的想亲吻曹玲儿,这在他十七年的生命中,第一次有这样的念头,想要亲吻一个女孩子。
    这样亲吻一个女孩子的念头,甚至并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欲念在里面,只是单纯的想要亲吻那粉色嘴唇,就好像那两片唇瓣有无穷的吸引力一样。
    曹玲儿喜欢上孟飞比她原本以为自己喜欢楚原的感情要强烈的多,其实是因为她对楚原只是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对优秀男孩子朦胧的欣赏,对孟飞才是一个女孩子真正的初恋。
    而对于孟飞来说,曹玲儿何尝不是他这辈子第一个真正动了心的女孩子呢?
    然而他知道,自己配不上曹玲儿。
    他看得出曹玲儿的家境很好,不是那种普通的好,是非常好的那种。
    而他自己呢?他是一个杀人犯的儿子,虽然他从来没看到过自己父亲孟岗杀过人,但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干什么的。
    他自己虽然没有杀过人,但他也伤过人砍过人,做过犯罪的事情。
    像他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曹玲儿那样的女孩子?他又能给曹玲儿什么?
    孟飞坐在古城墙上看着晚霞漫天,十七岁的少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混沌,自己的未来该是什么样子的?难道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有钱的时候就花,没了钱以后就去帮人家‘办事’,然后继续这样的生活,一次次的重复这个过程吗?
    他没读过多少书,不懂得什么大道理,所以孟飞在孟岗死后一开始觉得自己就这么混社会的过着没问题,他甚至觉得自己赚的比一般白领还要多得多,要上学做什么?要读书做什么?
    然而认识了曹玲儿以后,这个从小被畸形教育教育出来的少年终于迷茫了。
    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着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孟飞的世界观和大多数他这个年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看到的世界和那些被父母保护的严严实实的孩子是不一样的,他过早的看清了这个世界阴暗残酷的一面。
    他的价值观也和很多人不一样,他的价值观是畸形的,至少是不够健康的。
    这样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直接导致了他原本的人生观格外的灰暗,在认识曹玲儿之前,孟飞的人生观是灰色的,如果没有认识曹玲儿,他的人生很可能将会是灰色的人生,最终的结局和孟岗一样。
    但曹玲儿就像是在灰色的世界里突然照进来的一缕阳光一样,让孟飞的人生观出现了变化,他开始不满足自己的现状,他开始想要做出改变了。
    雨夜中捅向何超的那两刀,既是报复,也像是捅向过去的自己,离开居住的城市去远方旅行,也可以看成是人生旅程上的一次远足,一次看清自己的过程。
    孟飞握住自己胸前的玉观音吊坠,仿佛这玉观音可以给他改变的勇气和力量一样,他想改变,想要改变自己的人生,想要改变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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