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庙禁地 - 108、斗虫 为哈迪斯的灵魂大皇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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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庙禁地 作者:湘西鬼王

    这些信件中基本百分之九十的信件是李汉生寄来的,而内容则分成两个阶段,首先是询问“有没有为这件事奉献的精神”,之后是问他有没有做好最终的准备?

    “最终”二字是值得玩味的,从这两个字上基本可以得到一条信息。那就是“郑春雨是在李汉生一步步的询问下最终消失于人间的”。

    而李汉生发来“最终”二字的信件之后就再也没有信件留存了,从这份信件寄来的日期看,十五天之后郑春雨便生死未卜,当然以双旦大学的说法是“他被同性恋男友砍了脑袋”。

    破案就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一点点看似毫不起眼的细微线索组成在一起,最终还原成事实真相。

    所以只要有了突破口,一切就好办了。

    郑春雷用力握了握我的肩膀道:“真的是太感谢你了。”

    “先别急着感谢,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要走访所有李汉生当年带的那批研究生的家属,一个人死亡不奇怪,如果所有人都死了那才是真奇怪。”

    “其实真要是都死光了反而不奇怪了,那就说明李汉生肯定是带着这些人躲去了什么地方,问题是为什么会有一个人留下来了?”我道。

    “你说的这个人指的是所谓的凶手?”到这份上郑春雷也不怀疑是这人了。

    “没错,其实我认为最大的突破口应该就在这个人的身上,如果能从他身上打开突破口。就有可能还原事实真相。”我道。

    “我本来选择的突破口是李汉生的老婆刘琴,要按你这么一说我必须得转移目标了。”

    “你得想明白这里面的困难之处,别忘了那个小男孩是怎么死的,还有我可以肯定你们警局一定有对方内线,如果能抓到奸细,这案子也就破了。”

    “似乎是有强大的力量替李汉生撑腰。”

    “是的,而且他带走的其实是一个科研小组,所以我想不如秘密调查一下李汉生离奇死亡之前所研究的科研议题,或许窥一斑就见全豹了。”我道。

    “你比我更适合做刑侦工作,脑子比我好使的多。”郑春雷夸赞我道。

    “不是我脑子好使,而是你关心则乱,一想到自己哥哥被人砍了脑袋。除了愤怒根本不可能去冷静的思考案情,这点上我是占有优势的。”

    “或许是吧,每次一想到哥哥被害的惨状我就五内俱焚,哪还有心情去想别的。”

    这起案子如果将人作为突破口去调查,不但不会有丝毫突破,甚至会遭遇到强大的阻力,可是如果以李汉生“生前”最后一次科学议题为突破口。那案件的调查进度就会安全很多,因为即便李汉生再警惕,也不会想到我们能查到这上面来。

    打听这个消息并不为难,只需要再去档案室查查李汉生的资料一切就都有了。

    于是第二天上午我两去了双旦大学的资料档案室,借口是调取郑春雨的资料,因为李汉生主导的议题从郑春雨的资料档案上也可以找到,弟弟查亡故大哥的档案,这是绝对可以说过去的,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经过仔细阅读我们知道了郑春雨死亡前在李汉生的指导下,在研究一项“质量不稳定的特殊金属元素。”

    而关于这项“特殊金属元素”的研究报告实在太过于专业我们根本就看不懂,但联系上一点后我们距离真像似乎更近了一步。

    那就是刘琴名下的企业所做的生意正是应用于航空飞行器的“特殊材料制造”。

    无论是飞机、火箭、宇宙飞船等一系列的飞行器,这些器材经常出没于各种极端的环境中,比如高空的或是太空的低温,金属与大气层摩擦产生的极高温度。普通的金属元素根本无法承受在这些环境中飞行所造成的伤害,所以航空器材使用的必然是特种金属。

    现在说起这些几乎人人耳熟能详,甚至很多家用电器都打着什么“钛合金”之类的噱头促进销售。

    但在那个时候航空工业并不发达,尚且处在探索阶段,而刘琴的公司则是这行里的翘楚。

    联系到她与李汉生的关系。实在无法让人不起怀疑之心。

    而这一案子的事实真相似乎将要“破土而出”,简单总结一下就是李汉生作为一个科研项目的领军人物,带着他的弟子们,去了一处秘密基地做科学研究,而这项研究事关重大,所以所有参与的人员都必须隐姓埋名,甚至造成死亡的假象,用这种手段保证科学实验能尽量少受干扰的进行下去。

    这属于不是秘密的秘密,世界各国都有这样秘密的科研机构存在。

    看来真像就在眼前,郑春雨应该并没有死,而是躲在某个秘密机构里继续着他的事业。

    说到这儿郑春雷再次激动的满眼泪花。他双岁弟。

    “既然你大哥还活着,你也轻松点,别老是和自己顶着过了。”我劝他道。

    “是啊,只要大哥还活着那就好,我真是要感谢你,没有你这辈子我都会活的特别纠结。”

    “没事儿,只要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我也就安心了。”说到这儿我很自信的冲他点点头,还真以为自己破了一桩无头公案。

    我哪知道这一整件事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带着志得意满的情绪我回到了旅店,就见并不算宽阔的一楼大厅的茶几前挤满了人,时不时有蛐蛐叫传出。

    “怎么回事?”我也凑上去道。

    透过人群缝隙,只见茶几上放着一个蛐蛐盆,两只蛐蛐斗的正欢。

    一只蛐蛐四方头。两边有棱角,褐中泛青,腿肉白.金翅.青项,身体雄壮,而它的对手则是个浅头。头根短,面部平,身体则小了一圈有余,两只虫子仅从体型品相上看差距就是巨大的,此刻打斗起来根本没有悬念,大虫子以碾压态势将小虫咬的是四处乱窜,最终因为最后一步稍慢,被大蛐蛐的一对大板牙狠狠嗑在左腿上,一条用以弹跳的后腿从身上断了下来。

    蛐蛐没了后腿,再也蹦不动了,身体歪歪的朝一边爬去。

    大蛐蛐得胜之后也没有“宜将剩勇追穷寇”,而是稳稳的立在盆子中央,用一对后翅不停在肚腹处摩擦,发出响亮的鸣叫声。

    众人轰然大笑,只见王殿臣的脑袋从人堆里竖了起来他得意洋洋道:“就你这只破虫子还想和我斗呢,知道我这是什么吗?乌头金翅大将军,你弄个破小兵和我的大将军开战,真是有钱催的。”只见一个秃脑袋的男人垂头丧气的从腰里掏出两百块钱递给王殿臣。

    “以后就别弄这些破虫子丢人现眼了,我都懒得和你斗。”王殿臣得意洋洋道。

    那人输了钱又丢了面子自然是满心不忿,人都走到门口了又转身对王殿臣道:“哥们,你在这赢了我不算本事,要是真想玩虫咱们换个地方怎么样?”

    “你想找个人少的地儿打劫我啊,我才没那么傻呢。”王殿臣耻笑道。

    “我说的就是专门玩虫的地儿,你敢不敢去?那里有的是好虫子,就你这只垃圾青虫根本上不了台面。”

    “我这人还就受不了别人叫板,咱们定个时间,你说什么时候?”

    “要不然就明天上午,我来接你,随你们去多少人看热闹,我保证你赔的裤子都不剩。”

    “放你的狗屁,老子不把你口袋里大子赢光,我和你一个姓。”王殿臣都急眼了。

    “好,那就这么定了,你等着丢人现眼吧。”说罢那人出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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